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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5-03-09 00:00

2013年,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级、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792元;同时扩大政策覆盖面,将三级、四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,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60元,实现应助尽助。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,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在村(社区)提出申请。

承办部门:市残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28278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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