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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5-03-06 00:00

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,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,参与筹资筹劳人数不低于全村农业人口的70%。原则上项目必须当年完工。

承办部门:市财政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21290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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