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级、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870元,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400元;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不少于110例;对不少于2000名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费补助或每人每年发放605元药品;为不少于109名0—10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。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,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在村(社区)提出申请。
承办部门:市残联 咨询电话:28643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