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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5-04-03 00:00

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,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,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。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,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,建立完善管护机制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70%以上;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,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%

承办部门:市财政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212903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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