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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. 棚户区改造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6-04-15 00:00

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,对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、国有工矿棚户区进行改造,推进改善住户居住条件。2016年,实施棚户区改造4457户,基本建成不低于1947套。

承办部门:市住建委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28246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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