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10.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6-04-15 00:00

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,按照自愿、无偿原则,提供主动救助、生活救助、医疗救治、教育矫治、返乡救助、临时安置和源头预防等救助服务,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。

承办部门:市民政局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28684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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