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13.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7-04-12 00:00

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,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、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。2017年,村“两委”正职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,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,村“两委”其他成员报酬结合实际确定;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,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,落实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;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。2017年底前,村干部报酬和保险、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全面达标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