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,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,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;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教科书;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;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。2018年,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学生数114331人,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114331人,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925人,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项目44个、面积9250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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