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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城乡居民大病保险。
  • 来源: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时间:
  • 2019-05-17 00:00

 

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,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推动大病保险即时结算2019年,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过程中,同步整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,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。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,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,一半用于大病保险;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,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,更大便民利民;实现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0%。

承办部门:市医保局         咨询电话:2618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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