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项目建设要求。城市阅读空间基本具备“五有”标准:有一定规模的阅读场地(建筑面积不低于100㎡,其中出版物、阅读、活动占地50㎡以上)、有一定数量的出版物(包括图书、报刊、音像电子、数字出版物,其中图书不低于5000册)、有一定质量的阅读活动(年度常态化阅读活动不少于12场次)、有一定效益的阅读服务(读者满意度在90%以上)、有一定流量的读者(平均每天到场读者50人以上)。
(二)项目建设方式。各级政府采取新建、改扩建等多种方式进行,鼓励各级结合实际,创新投入方式,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运营。
承办部门:市文旅局 咨询电话:2611601